6月25日上午,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张波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会县纪委委员25人,实到25人,符合规定人数。
会议选举寸时洋、杨明辉、吴恒伟、谷兴泽、张 波、邵 娟、罗洪宽、赵心愿、胡安龙为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张 波同志为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选举罗洪宽、谷兴泽、邵 娟为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会上,张波代表新一届县纪委常委会进行发言,对新一届县纪委提出了三点要求,他指出:
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紧密结合起来,把“两个维护”贯穿到监督的全过程,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要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高质量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带头把实事求是体现到日常监督、审查调查、追责问责等各项工作中。要坚决维护团结,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团结一致干事创业的整体合力。
要勇于自我革命和自我净化,始终保持昂扬斗志和浩然正气,发挥好“党的忠诚卫士”、政治生态“护林员”作用,成为梁河政治生态建设的“疾风劲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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