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我局对4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并按照1:10(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均现场制作《梁河县环境监察大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时,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
截止2017年12月共出动执法人员129人次,执法车45辆次,累计检查企业(含在建项目)共85家次,其中一般排污单位41家次、重点国控单位21家次、特殊监管单位8家次、其他执法事项监管15家次。现场检查时共有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二第三采选厂)、梁河县昭福塑料废品回收加工店、梁河光亿矿业有限公司、德宏众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梁河分公司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行政处罚,其余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梁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