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度重视。2003年,我国加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6年,由国务院和文化部组织建立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着力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颁布实施。2013年6月1日,《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两法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保护内容、保护方法和措施,相关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梁河是多民族聚居的县,境内有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傈僳族、佤族等世居少数民族,均为跨境而居。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服饰、习俗、节庆、宗教、饮食、歌舞、文学等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梁河还是有名的葫芦丝文化之乡。可以说,梁河是民族文化资源的富矿区。目前,梁河有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个省级非物质文化节遗产保护名录,17个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0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25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10年至2017年,共获得国家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0余万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和措施,一是调查、收集、整理、建档,做好静态保护工作,完成数字化,实现文化资源共享。二是开展传承、弘扬、教育工作,促进文化多样性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保障国家文化安全。三是在做好传承、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开发利用,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文化旅游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持续、稳定的专业技术人才,需要社会学、民族学方面的人才来搞田野调查,需要数字媒体方面的人才来建立数字博物馆,需要文化创意方面的人才来实施合理开发利用。
《云南强优补短加快跨越发展面临发展难题仍需着力攻坚——习近平总书记云南考察二次回访调研报告》指出,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重要瑰宝,但如何加以保护传承面临突出问题。建议云南省加强少数民族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在机制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上予以倾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