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佤族婚俗

浏览量:22728   作者:  日期:2015/4/2

历史上,佤族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青年男女恋爱婚姻自由,虽然也有少数父母干涉包办,但最终还是由子女自己选择。夫妻不合可以离婚,再婚不受干涉。男子的婚姻自主权相对来说比女子的要强,父母如果不同意女子的婚事,可以责骂女儿,不给饭吃或对男方提出过高的经济要求,因此产生,“偷婚”现象,即男女双方私奔数日后回来认亲,“生米煮成了熟饭”,双方父母也无可奈何,只好认可。佤族家庭以父系为主。家长在家庭中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每户家庭人口在45人之间,十二三岁的孩子就要和成人一样,参加主要的农业生产劳动。从前佤族在盖新房、婚礼、丧礼时都要“剽牛”,现在的佰族婚礼以杀猪代替剽牛,所杀的猪—半留给女方父母,另一半用于待客。婚礼要请亲戚及同寨人吃一顿中午饭,婚礼上,是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好机会,他们用佤语对情歌,旧时男女双方择偶,歌喉的好坏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过去佤族青年大多数在丧礼上串姑娘,现在则改在婚礼上。佤族举行丧礼时,全村的人不请自到,自动凑一些柴、米、油、盐、水酒为死者送终。整个丧礼历时3天,送礼的人数及礼金的数量都要佤族信仰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认为一切生物都有灵魂和鬼神,神是吉善的,而鬼则是凶恶的,办事要祭神,人有病痛、灾祸就要叫魂做鬼。尽管在其神话传说“司岗里”就已经提到医药对病痛的作用,但由于当时的生存环境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局限,他们只能将一些人类无法解释的现象归结为鬼神使然。

    在长期的与自然环境的抗争中,佤族积累了有关天文、地理、气象及农业种植等方面的知识。他们善于使用干支纪年纪日,作为取名、祭祀、出行、办事的依据,虽然没有文字,但这种方法经过世代口耳相传一直在佤族群众中流传。此外,早在18世纪,佤族就开始应用简单的机械原理,将齿轮运用在棉花脱子机上,并懂得运用一定的医药知识。他们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口头文学,其中有神话、传说、诗歌、寓言、民谣、谚语、童话、叙事长诗、抒情长诗等等,从多个侧面反映了佤族人民的审美、道德、宗教、风俗及文化,成为我国民间文学宝库中的一朵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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