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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政任〔2024〕4号 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湛同志任职的通知

浏览量:4173   作者:  日期:2024/6/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关于李湛同志任职的通知》(梁委〔2024〕132号)精神,2024年6月24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李湛同志任职通知如下:

调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