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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浏览量:1773   作者:  日期:2026/3/10

为有效治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梁河县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突出问题线索范围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擅自利用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收取的停车费、租赁费、广告费等;违规分配使用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违规侵占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

(三)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贪污、挪用、侵占、骗取、套取专项维修资金。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电梯、安防、消防、燃气、充电桩、二次供水等共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

(五)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缴物业费;无故阻挠快递员、网约配送员进入小区配送;业主恶意欠缴物业服务费;侵占业主公共场所、公共空间或封堵消防通道等。

二、征集方式

欢迎广大业主、居民、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话、邮箱、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并注明“治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举报”字样。

联系电话0692-6161196

邮箱:994893785@qq.com

来信地址:梁河县政务服务大楼五楼,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二)问题线索中应明确被举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违规违纪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三)为便于问题线索的核实和查处,举报人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个人信息、隐私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