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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重点提案办理面商会发言摘登

浏览量:4305    作者: 日期:2023/10/11

省政协《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重点提案办理面商会发言摘登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蒋坚桥等两名省政协委员提交了一件题为《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案针对当前我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优质资源短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县城教育资源总体不足、队伍建设有差距、经费投入不够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该件提案被列为省政协今年15件重点提案之一,交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委编办、省财政厅会办。
日前,省政协和提案办理部门就该件提案举行重点提案办理面商会。提案督办领导、省政协副主席王以志出席面商会。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建议并发言。现将提案办理面商会发言情况进行摘登,以飨读者。

督办领导

省政协副主席王以志:

要将质量意识贯穿于提案工作始终 为提升全省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和支持提案办理工作。副省长张治礼在领办该件重点提案以后,先后赴石屏、宜良、石林、弥渡等10余个县(市、区)实地调研,并在玉溪市主持召开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议,有力推动了该件提案的办理。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案办理的重要意义。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提案办理工作,坚持务实建言,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靶向准、措施实,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确保办理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要以质量为核心,提升办理实效。各部门要始终抓住提案质量这个核心,夯实工作基础。省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要将“高质量”意识贯穿于提案工作始终,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围绕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发声建言,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反映情况要更加准确、提出建议要更加具体。各承办单位要紧紧抓住“高质量”办理这个核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民意识,加强重点提案办理成果转化,切实把提案反映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让更多人民群众受益。要多方协同合作,合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这次面商会进展顺利,但续办工作还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各承办单位要围绕提案建议内容,加强统筹谋划、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资源配置,合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有温度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提案方

省政协委员、昆明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蒋坚桥:

推动均衡发展 让孩子共享“阳光”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搞得越扎实,教育强国步伐就越稳,后劲就越足。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在实现全面普及和基本均衡的基础上,进一步办好办强义务教育,关键在于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深入基层实地查看办学条件、与师生员工沟通交流、调阅书面材料等方式,发现我省在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任务未完全落实。在经费保障方面,部分地方未能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存在缓拨、欠拨、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现象。在办学条件方面,虽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总体达标,但未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尚有一些学校在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馆等办学条件方面有缺口。受城镇化等因素影响,一些地方农村学校生源大幅减少、城镇学校随迁子女不断增加,面临“乡村空、城镇挤”的突出矛盾。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各地均不同程度地面临教师结构性缺员,存在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专任教师配备不足,随迁子女流入地教师紧缺,教师交流轮岗配套政策不完善,未实现常态化。在育人环境方面,各地落实“双减”政策进展不平衡,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需进一步解决。一些地方校园安全责任未压实,涉校涉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还没有很好地衔接,教育观念转变难,仍存在盲目追求分数、追求升学率的现象。办理单位对提案的答复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数据翔实、举措有力,提案办理情况让人十分满意。结合答复内容和调研实际,就全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出以下建议:紧盯区域协调发展,着力补齐短板,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缩小不同州(市)、县(市、区)之间办学条件和水平差距;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依据县域地理交通、人口规模、教育发展水平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等因素,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中小学师资配置均衡化,大力推动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对培养输送骨干教师的优质学校给予奖励支持;设立随迁子女就学教师专项编制和专项补助资金,对流入地政府给予教师编制支持和财政补助;紧盯群体公平发展,加强对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学习困难儿童等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不同群体适龄儿童都能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共享义务教育发展成果。

督办方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和向红:

不以办复为办结 不断促进提案落地落实

该提案围绕省委、省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聚焦全省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五个方面存在的差距,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数据翔实,反映问题真实客观,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案者对教育领域有丰富工作阅历和较全面研究,从自身所擅长的领域提出提案,既能代表本行业、本界别人士的意愿需求,又能充分彰显自身的特色优势。该件提案是结合委员自身所长,深入调研实践提出的高质量提案。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领导高度重视,承办单位认真落实重点提案办理“五个一”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办理调研,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协商贯穿于全过程,不是简单的“你交我办”“我办你看”的单向过程,而是平等协商贯穿全过程的良性互动。提案办理单位针对提案所提问题逐一进行回复,提案回复行文规范、针对性强。提案所提建议大部分得到了采纳落实,达到了办好一件提案,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的效果。建议承办单位要充分运用本次面商成果,进一步完善提案答复意见,不以办复为办结,将提案者的金玉良言、真知灼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不断促进提案落地落实。

办理方

省教育厅厅长王云霏:

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为高质量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省教育厅按照“五个一”工作要求,与会办单位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并进行实地调研。认真梳理重点提案建议,结合会办单位意见及实地调研情况,按程序规范办理,充分吸纳提案建议,强化顶层设计,优化教育资源布局,配足中小学师资,扎实推进优质均衡创建工作。针对提案中提到我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会同各会办单位多次认真研究,结合会办单位反馈意见形成答复。在“科学谋划学校布局布点”方面,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合理规划学校撤点并校工作。制定并落实《云南省“十四五”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指导各地科学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城镇规划严格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明显优化,学校数量从2018年的12577所减少到2022年的12045所,减幅4.23%。在“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方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引导各地充分发挥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优势和优质品牌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大力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完成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的网络建设,在西部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建设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接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学科数字资源8000多节,汇聚沪滇合作项目学科资源9000多节。在“加强各类资源配置”方面,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十四五”以来,统筹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规划投入资金133.36亿元,分年度集中解决学校安保设施设备(含围墙)和厕所、浴室、学生宿舍不足等问题。在教育部通报的2022年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监测复查中,我省未发现指标下滑或差异系数不达标的情况。在“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统一全省中小学各学段教职工编制标准,2021年以来,为全省中小学增加教职工编制1.1万名。同时,全省129个县(市、区)全覆盖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促进了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有效激活教师队伍活力。此外,采取招聘特岗教师、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实施地方优师专项与征集公费师范生项目等措施,多渠道补充教师。在“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方面,加强义务教育课程建设,以国家课程为主体,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拓展补充,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建立健全教材教辅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选用“一教一辅”原则。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严禁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等行为。在“落实经费保障”方面,持续加大教育投入,2023年,已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补助经费154.72亿元,惠及全省义务教育学生566.06万人。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全面实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每年划拨5000万元奖励优秀乡村教师,鼓励乡村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在“强化激励机制”方面,强化考核评价导向,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关键指标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州(市)党委、政府的全省综合绩效考评。用好奖补资金,在新一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中,对2022—2025年规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的县(市、区)给予1000万元奖补资金,在各县(市、区)规划通过评估年度的前一年提前下达。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从持续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均衡配置、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五育并举”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走深走实。

省委编办二级巡视员李非:

持续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工作

义务教育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方面高度关注。省委、省委编委高度重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工作,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积极挖掘创新,大力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按照师生比高中1:12.5、初中1:13.5、小学1:19的标准,向123所中小学投放周转池编制5300余名,为全省中小学增加教职工编制1.1万名,全力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截至2022年6月,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均已全面达到国家基本编制标准,有力促进了基础教育事业发展。针对结构性缺编问题,省委编办会同教育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全省中小学统一编制标准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以县为单位,全面实行编制总量核准和统筹使用备案制,授权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之间、城乡之间学生规模变化,以及生源数量、班额数量等情况,统筹分配、调整、使用各校教职工编制,并在15个工作日内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备案,推动编制、教师资源的合理布局和均衡发展。县级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教师资源的合理布局和均衡发展负责,确保基本开齐国家规定的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等课程。此外,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的基础上,为持续巩固达标成果,2023年3月,省委编办印发了《关于持续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前预判在校生人数规模变化,精准实施动态管理。在校生人数下降趋势明显的,严格审核招聘计划、控制教职工规模;在校生人数增加趋势明显的,及时补充教职工编制。同时,要求教育部门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将编制富余学段、学校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调整到编制紧缺的学段、学校及学科,做好县域内学校之间、学段之间编制和师资力量的统筹分配、及时调整工作。下一步,省委编办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云南省中小学编制管理调研报告》和《云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后,按程序报批印发实施,持续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服务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二级巡视员赵建森:

全力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支出

义务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是城镇化发展、乡村振兴的基础性事业。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本次提案办理工作,主动配合省教育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围绕“五定”原则,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对办理的组织实施、调查研究、协调答复等重要节点进行逐一细化,将办理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制作了细致安排。在落实投入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研究出台《云南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并指导全省各州(市)出台了改革方案,明确了义务教育支出责任,推动各级财政积极统筹资金支持义务教育发展。2022年,全省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707.51亿元,占全省教育支出比重的61.04%,有力支持实施“两免一补”、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39%,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在强化保障职能,支持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方面,从2014年起,先后投入不少于500亿元,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C级危房改造、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等基础教育资源扩充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建立了义务教育常态化扶持机制,设立了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支持各地对公办中小学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建设等。在支持队伍建设,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省级财政通过建立健全教师工资长效保障机制,实施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乡村教师差异化生活补助奖补政策,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支持建立“省管校用”教师帮扶机制,“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万名校长培训计划”等教师培训项目,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在注重激励效应,发挥奖补资金作用方面,从2021年开始,为支持各州(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在资金分配时,考虑各县(市、区)设立的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年度目标,提前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县(市、区)给予引导补助。2022年,安排2022—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奖补资金9000万元。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充分吸纳提案建议,通过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支出、建立基础教育综合奖惩机制、进一步优化教育经费投入方向和重点、支持各地补充师资力量等举措,切实将提案融入财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完善的工作实践中,以提案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整体提升,惠及全省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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