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芒市大河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反馈〉的通知》(德办发[2020]25号)的相关要求,梁河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问题
推进力度不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滞后。
二、 整改目标
2020年6月30日前,制定县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同时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资源综合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
三、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
(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梁河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问题整改要求制定了《梁河县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实施方案》、《梁河县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方案》、《梁河县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梁河县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方案》。同时,结合梁河受污染耕地的实际,动员茶农、企业、蔗农采取深翻耕地、增施有机肥,科学合理施用配方肥,生石灰施用,秸秆还田,秸秆覆盖,农作物秸秆还田等技术措施,全县444.42亩受污染耕地完成100%安全利用。
(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制定了《梁河县2020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方案》、《梁河县2020年耕地治理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施方案》,完成了全县32.63万亩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其中优先保护类32.58万亩,安全利用类444.42亩,建立了农用地分类清单。
(三)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资源综合利用
结合梁河农业生产实际制定印发了《梁河县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方案》、《梁河县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方案》、《梁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梁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20年度梁河县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梁河县2020年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和《梁河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化肥施用量比上年下降0.3%,农药下降5.6%,实现了化肥、农药负增长的目标,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7.37%,畜禽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7.82%。
整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以上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梁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6166210。
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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