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以案释法:关注健康不盲从 产后修复需谨慎

浏览量:9192    作者: 日期:2024/11/13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产后康复也越来越重视,产后骨盆调理,盆底肌修复治疗也越来越普遍,但是您可能有所不知,开展这些项目需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需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近日,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执法人员对某产后修复中心进行检查时了解到该中心有“盆底肌修复”、“盆底肌筛查”等项目。

经调查,该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使用盆底肌治疗仪检测顾客盆底肌张力、耐力等指标,再使用探头通过仿生物脉冲的电流对顾客盆底肌肉起到刺激的作用,提高盆底肌肉收缩能力,从而治疗盆底肌功能障碍。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该中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中心立即停止相关执业活动,并依法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在此提醒大家,非法行医绝不仅仅指黑诊所,生活美容场所也存在非法医美,以及本案涉及的某中心“盆底肌修复”等,这些都属于非法行医行为。同时,呼吁市民积极举报身边的非法行医行为,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属实后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