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全乡人民群众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一封信
全乡父老乡亲们: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使全乡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非洲猪瘟防控等重大动物疫病知识,群防群控,齐心协力,坚决严防疫情发生。特致信告知如下:
一、坚决杜绝使用泔水等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若因此引发动物疫情,扑杀时不享受国家补贴,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要建立并严格落实养殖场消毒制度,严禁车辆及人员不消毒进出养殖场。广大养殖户要认真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保持猪舍及周围环境卫生的清洁,及时清除猪舍内粪尿,定期对猪舍及周围环境进行清洗和消毒。养猪人进猪圈喂猪前,要先洗手、消毒、换鞋子。
三、严禁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严禁未经报告擅自宰杀、加工、出售、食用、处理、随意丢弃病死猪。禁止屠宰无有效检疫证明和佩戴标识的生猪。禁止通过网络买卖没有检疫证明的生猪及其产品。
四、广大群众买猪肉,要买经屠宰场检疫过的,买猪皮上盖着蓝色章的,没有章的肉不要去买。
五、积极配合当地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开展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做好动物免疫工作。
六、认真执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严禁谎报、瞒报、迟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对外疫情。积极观察生猪的情况,发现生猪生病或不明原因死亡,立即向村防疫员、村委会报告,并及时上报乡畜牧兽医部门。
七、禁止擅自传播未经证实发布的舆情信息。
希望全乡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发现生猪有异常情况或者经营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立即行动,共筑防线,防患未然,共同维护我乡社会安全、稳定。
梁河县小厂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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