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们崇荣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耕地保护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你提出的建议很好,对加强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维护边疆稳定,具有深远的意义,也代表着当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我县切实加强了对耕地的保护,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确保上级下达梁河县耕地保有量31.55万亩(实有32.6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6.7万亩(实际划定26.8084万亩)的指标任务,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州、县、乡、村、组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县与乡9份,乡与村72份,村与村民小组1092份,落实了保护责任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设置大型基本农田保护牌3块,乡级基本农田保护碑8块;埋设基本农田保护界桩400颗,简易界桩3425颗,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了特殊保护。
三、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县涉及29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对29个易地扶贫搬迁迁入点的用地问题,其中有2个采用规划调整方式解决,另外27个搬迁点采用增减挂钩项目方式解决,目前,我县编制完成了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需对迁出地拆旧区进行全面的耕地复垦于解决搬迁点的用地指标,对放荒及种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对于违法违规在耕地上私挖乱建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对违法用地及违规建筑等两违情况已进行了多次的整治,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121宗,面积164.75亩。下发违法通知书11份,立案查处5宗,收缴罚款140390元,没收建筑物6165.4平方米;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参与“两违”整治14期,拆除两违建筑共24753.67平方米,恢复土地面积129418.63平方米,严厉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用地行为。今后还将加大力度继续进行整治,同时建议政府结合县情出台相关举措,大力加强对耕地保护的措施力度。
梁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