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梁河县中心敬老院的条件和
办理程序
(一)入住条件:
1、年老、残疾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已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村民。
2、无精神病、传染病;无吸毒·酗酒、偷盗、暴力行为习惯。
3、本人自愿集中供养,符合自理、介助条件的老人。
4、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报县民政局。
2、体检:由监护人带五保供养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签署供养协议:由监护人携带体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供养证、残疾证、新农合医疗证、一本通、养老保险存折等相关证件、五保供养人员到敬老院综合审查,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签署《入院协议》和《农转城协议》。
4、供养形成:签署协议后,敬老院安排宿舍、发放服装、被褥、洗漱用具,提供服务,形成供养关系。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