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1601000
梁河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县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查制度。
2、深入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州委、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梁河、法治梁河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协调指导禁毒防艾人民战争,督促各乡镇、政法各部门依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推动相关部门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措施。
7、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县法学会。
9、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梁河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机关工作。
10、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1、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2、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4、深入开展“平安梁河”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深入开展禁毒防艾人民战争,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
6、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7、深入开展依法治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委政法委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27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483.52万元)对比减少207.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预算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30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15万元,占总支出的89.82%;项目支出30.84万元,占总支出的10.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425.49万元)对比减少122.5万元,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减少所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97万元。与上年(185.33万元)对比增加48.64万元,主要原是增加职工工资及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6%。人均行政工作经费1.7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4万元。与上年(199.3万元)对比减少168.4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具体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平安创建和禁毒防艾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4%。与上年对比减少12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7%。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2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5%。主要用于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的6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32.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41万元,增长8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4万元,增长2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和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万元,占68.3%;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占3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车下乡及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到本部门调研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08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将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统计在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资产总额65.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65.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0.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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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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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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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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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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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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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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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5.65 |
0 |
65.65 |
0 |
34.86 |
0 |
30.79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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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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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决算: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它是预算执行的总结。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核算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分为“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三)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160111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