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族人民群众: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是烟花爆竹燃放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还会带来环境污染、噪声污染和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甚至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持之以恒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我县已建成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了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治污能力和重点治理措施不断提高,蓝天保卫战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效。春节将至,如果我们固守旧习,节日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将会导致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急剧升高和污染物超标,同时带来噪声污染、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特别在冬季逆温现象突出、空气扩散条件差的情况下,大气污染物更容易累积和持续,严重影响居民身心健康。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护生态环境,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为减少环境污染,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在此,梁河县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向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二、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三、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坚决抵制。
四、各位党员和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五、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真诚希望大家共同树立环保和安全意识,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告别烟花爆竹,带头践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建设“生态宜居梁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恭祝全县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梁河县环境污染防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