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芒市至梁河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
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及相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举行《芒市至梁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芒市至梁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在梁河县人民政府九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 15-20 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芒市至梁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有关或者关注该事项的公民,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法律工作者由相关部门推荐。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人民政府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名,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或者听证旁听人。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可直接到县自然资源局报名,也可采用信函、传真上报名。报名信函寄至县自然资源局耕保股(邮政编码:679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692-3019609。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县人民政府将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梁河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梁河葫芦丝之乡网、梁河县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同时电话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县自然资源局 杨股长(耕地保护股股长)15887554306
附件:
《芒市至梁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附件1
《芒市至梁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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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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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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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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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
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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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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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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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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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