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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遴选?补贴多少?《德宏州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来了!

浏览量:6933   作者:  日期:2020/10/13

为进一步做好我州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确保就业扶贫精准发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德宏州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何为乡村公益性岗位?

本办法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统筹组织、部门具体开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性、辅助性岗位。包括乡村扶贫信息员、就业信息员、生态护林员、农村公路养护员、农村保洁员、河道管理员、生态环境管理员、农村饮水管理员、禁毒防艾宣传员、治安巡逻员等安置贫困劳动力的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定贫困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措施,作为守住就业底线的重要内容,重点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贫困家庭、残疾家庭、重病家庭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坚持“按需设岗、科学开发、岗需互选、人岗匹配”的原则,合理设置开发规模和岗位数量,防止岗位开发盲目化、随意性、福利化倾向。

如何遴选?

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有就业意愿但“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原则上年龄在16—65周岁,对年龄、身体、健康等原因不适合乡村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劳动者,不得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对已经实现稳定就业且收入超过脱贫标准无返贫风险的贫困劳动者,原则上不得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公布信息。公开发布岗位信息,在村委会张贴或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注明岗位职责、招聘要求、薪酬待遇、劳动时长、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信息。

(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由个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三)村级评审。按照本人申请,村委会或评审小组对申请人员开展评审,确保人岗匹配,并在村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四)审核审批。公示期满无异后,由村委会将岗位信息和拟聘人员上报至乡镇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审核上岗。

用人单位应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书面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在岗时间不超过6个月。聘用协议须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监管责任等。安置期满后,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可继续按照程序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岗位补贴不低于800元/月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每人不低于 800 元/月的岗位补贴,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各地可根据不同性质岗位的公益性服务程度、服务时间、资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