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对德宏州梁河县马仑河水库(工程枢纽区及淹没区土地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德宏州梁河县马仑河水库(工程枢纽区及淹没区土地征收)项目
征收主体:梁河县人民政府
征收部门:梁河县水利局
征收实施单位:曩宋乡人民政府、平山乡人民政府
拟征收地点: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主要涉及梁河县曩宋乡和平山乡
征地范围:工程征地涉及曩宋乡弄别村委会,河东村委会,马仑第一、二、三、四、五村民小组,弄光村民小组;平山乡上河东村委会大象楼村民小组,红卫第二村民小组,杏红第一、二村民小组。
征收期限:梁河县人民政府发布马仑河水库土地征收决定之日起至水库土地征收工作结束。
征收原则: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原则;平等自愿、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分类指导、差异补偿原则。
二、项目建设的重要性
兴建马仑河水库,是缓解供需水矛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的条件、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水库工程枢纽区和淹没区涉及到的曩宋乡、平山乡村民小组土地进行征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德宏州梁河县马仑河水库(工程枢纽区及淹没区土地征收)项目受征地拆迁影响的居民和当地企事业单位征询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征地拆迁的态度,对征地拆迁期间和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及建设单位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对项目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向项目主管单位反映。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天(日历天)。
六、联系方式
征收部门:梁河县水利局
联系人:许兴恩
联系电话:13887874940
电子邮箱:155156398@qq.com
梁河县水利局
2020年11月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