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马仑河水库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梁政征启通告〔202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梁河县马仑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曩宋乡河东村民委员会河东村民小组、马伦第一、二、三、四、五村民小组、弄光村民小组,弄别村民委员会南林第二村民小组。
平山乡上河东村民委员会杏红第一村民小组、杏红第二村民小组、红富第二村民小组、大象楼村民小组。
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枢纽区6.5616公顷、淹没区23.7539公顷、总计30.3155公顷。
用途:水工建筑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3日由梁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