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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简报(第12期)

浏览量:4148   作者:  日期:2021/4/25

德宏州委常委会强调全力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问题整改工作2021420日,州委书记、瑞丽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姜山主持召开德宏州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动员会议精神,听取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和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制度,是督察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全州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切实提高责任感、紧迫感。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把完成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任务当做检验我州各级各部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感,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 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要求,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要坚持立行立改,各县市、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边督边改提出的整改要求,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责任措施、时限要求,及时启动整改,限期整改到位。三是要严把整改质量,坚持实事求的原则,不弄虚作假、不遮掩、不回避,对照问题清单,高标准、高质量抓实问题整改,确保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同时,要采取更严、更实、更硬的措施,从严从实持续深入开展全州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是要加强宣传报道。各级党委政府要在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介实时宣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报道,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深入人心,让各族群众真正感受到州委州政府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整改的信心与决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