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1日上午11:00,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二十五批2362件(来电1581件、来信781件);其中,昆明市956件,曲靖市275件,大理州246件,昭通市151件,玉溪市117件,红河州99件,楚雄州86件,保山市84件,文山州78件,丽江市71件,西双版纳州48件,临沧市34件,迪庆州32件,普洱市29件,怒江州24件,德宏州23件,省直部门直接办理9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时提出办结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成立转办、督办、分析研判、信息汇总等小组,及时将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向有关州(市)及相关省直部门转办,对重点关注、群众反复举报的派出现场组进行现场督办。截至5月1日,第一批至第十六批来电来信举报1276件,已办结727件,阶段性办结173件,未办结376件;按核实情况统计,属实251件,基本属实99件,部分属实746件,不属实180件;责令整改797家,立案处罚309家,罚款金额1062.01万元,立案侦查1件,约谈224人,问责9人。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gov.cn/ztgg/hbdc/)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