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为此,我单位在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计划以适当方式多次征求公众意见,以便把项目对负面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我单位首次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初步征求公众意见,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梁河县废旧轮胎环保循环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梁河县金锐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梁河县九保阿昌族乡勐宋林管所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年处理废旧轮胎50000吨,年产标准燃料油6000吨(主产品),炭黑5000吨(副产品),钢丝1500吨(副产品),购置废旧轮胎处理设备生产线等生产设施,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环保工程设施。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梁河县金锐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梁河县九保阿昌族乡勐宋林管所
联系人:窦总
联系电话:15518711666
邮编:679200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25938006
电子信箱:2574783093@qq.com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现状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建议?
5.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程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依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运营期噪声、固废、废水、废气等影响评价为重点,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等做出详尽的论述,提出充分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或以下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可以通过邮件:2574783093@qq.com,信件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梁河县金锐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