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梁河县审计局于2020年1月至4月,对梁河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是梁河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1个职能部门,核定行政人员编制18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2019年末实有人员27人,实有车辆1辆。县农业农村局除本级外还纳入本级预决算7个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人员编制81人,核定车辆编制5辆,2019年末实有人员67人(事业干部52人、事业工人15人),实有车辆5辆。
决算报表反映,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总收入3 481.79万元,总支出3 503.6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5.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3.7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农业农村局基本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核算,但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不减反增、接待无接待审批单、接待对象未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预算会计虚列支出、白条列支办公费、国有资产账实不符、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不减反增。
(二)县农业局以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6.44万元。
(三)账务处理不规范;公务接待支出无接待审批单、领导未审批接待、接待对象未交纳伙食费;预算会计虚列支出2952.29元;白条列支办公费260元。
(四)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5449.71元。
(五)应入未入国有资产、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六)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梁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不减反增的问题,责成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县农业农村局以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6.44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农业农村局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账务处理不规范;公务接待支出无接待审批单、领导未审批接待、接待对象未交纳伙食费;预算会计虚列支出2952.29元;白条列支办公费260元的问题,责成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取得合法票据,追回虚列支出资金2952.29元归还资金原渠道,及时更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完善相关报账手续,严格财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并将整改结果报县审计局。针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5449.71元,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5449.71元及时上交县财政。针对应入未入国有资产、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对应入未入的固定资产4500元、无形资产8000元及时登记、录入并进行账务处理;并将整改结果报县审计局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清理往来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梁河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支出执行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对标对表认真研究,及时进行整改。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不减反增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今后将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县农业农村局以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支付的问题,在编制预算时,将涉及乡镇的资金分配到乡镇,列入乡镇预算,避免资金的二次分配。对账务处理不规范;公务接待支出无接待审批单、领导未审批接待、接待对象未交纳伙食费;预算会计虚列支出2952.29元;白条列支办公费260元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4月已按规定取得合法票据260元;于2020年7月追回虚列支出资金2952.29元归还原渠道,并做进行账务处理;账务处理不规范事项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更正、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完善相关报账手续。截止2020年7月底,对未缴非税收入165449.71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对应入未入的固定资产4500元、无形资产8000元在2020年6月16号、17号凭证补记入账;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确保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查工作。2020年7月往来款长期挂账减少了746232.29元,对乡镇站所、项目未实施完毕的督促乡镇级时报账。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