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移动文物:目前,我县辖区内共有文物保护点51处。古遗址4处:新石器2处,军事设施2处。古建筑22处:衙署官邸1处,宅第民居6处,驿站会馆1处,店铺作坊1处,寺观塔幢10,坛庙祠堂1处,桥涵码头2处。古墓葬19处。石窟寺及石刻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处:建筑3处,桥1处,寺庙1处。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甸宣抚司署)1处(1996年11月27日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12月国家旅游局旅游评定为4A级旅游景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九保李根源故居)1处,德宏州州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九保太平寺、河西香云寺、尹明德祖墓、小厂文笔塔、河西江氏祖坟、勐养芒岗奘房、勐养芒轩奘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杞木寨普恩寺、芒蚌奘房、芒彦观音寺、九保江西会馆、九保李润之民宅),未定级31处。
可移动文物
我县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过程中,共普查到可移动文物藏品149件套。其中,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13件。文物资料134件套。进一步摸清了我县馆藏文物的级别和数量。确保我县博物馆建设陈列过程中的文物真实性。
南甸宣抚司署官印2方为二级文物,勐卯安抚司印、世袭镇康知州州印、清南甸宣抚司银珐琅鞘长刀2把、明凤穿牡丹青花纹碗、民国南甸宣抚司定制德化窑笔山、民国福禄寿三星寿幛3件、民国四灵旗4件。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