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梁河县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梁政发[2016]73号)。方案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鼓励个人住房消费;二是接合我县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让被拆迁户用拆迁补偿款在我县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进行安置;三是结合我县异地搬迁工作,在对有异地搬迁需求的乡镇,可引导搬迁进城购买商品房作为异地安置;四是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可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五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78号)文件要求,督促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截至2017年3月我县商品房在销售企业共10家,合计批准销售商品1822套商品房房产面积共292582.91平方米,其中住宅1249套面积207544.94平方米,商业及其他573套面积85037.97平方米,截至2017年3月底,住宅共销售1022套面积165896.3平方米,商业及其他销售384套面积60319.48平方米,剩余库存住宅227套面积41648.64平方米,商业及其他库存189套24718.49平方米,合计我县商品房库存共计416套,面积66367.13平方米。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3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