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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 2017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承接主体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浏览量:40823   作者:  日期:2018/1/18

致:梁河县银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梁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文件的规定,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梁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该单位的 “梁河县 2017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编号:YNYG2018-0103)”项目政府购买承接主体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梁河县 2017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占地面积为68.77亩,总拆迁户数130户,总拆迁面积34085.8㎡。其中:实物安置的拆迁户数50户,实物安置拆迁面积11852.92㎡;纯货币安置拆迁户数80户,纯货币安置拆迁总面积22232.88㎡,货币化安置拆迁户数占总改造户的比例为61.54%,货币安置拆迁面积占总改造面积的比例为65.23%。

1.2采购范围:作为梁河县 2017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含融资8900万元)督察等相关工作。

1.3服务期限:按照采购人的要求。

1.4承接主体对本项目的实施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

1.5采购预算:总投资额的1.1%。

2、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2投标人应具有承担项目融资和建设管理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2.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3.2 获取时间: 2018年1月17日09时00分至2018年1月19日17时30分注:

3.3获取地点: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梁河县遮岛镇振新路12号)。

(2)现场递交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保证金

5.1供应商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保证金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一天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用电汇、网上银行、支票、汇票、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梁河县支行振兴路分理处

账    号:24132601040005056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6168266

投标人要保证资金必须到户,同时在单据内要注明项目名称。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梁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梁河县遮岛镇振新路12号

联系人:杨双欢

联系电话:18008828854

采购代理: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环城北路62号天和大厦702室

联 系 人:黄伟

电    话:15198894563 

文章来源:梁河政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