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如下:
原招标公告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许可内);”
现更正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2018年完整的审计报告和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并加盖审计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201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交;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无须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许可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文件编制。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9年12月1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