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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县城2020年排水防涝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浏览量:9123   作者:  日期:2021/2/18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梁河县县城2020年排水防涝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2064.06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02-08 08:3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2-12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杨世彬
办公电话: 1800882887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骏腾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孙新廷
办公电话: 0692-6909188 移动电话: 1821355465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122202100004001001
标段名称: 梁河县县城2020年排水防涝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2-12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3-02 09:00
开标地点: 梁河县开标室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2064.0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保障路淹水点、联络线淹水点、龙窝大道淹水点、振兴路淹水点及勐底路溢水点4个淹水点及1个溢水点治理,南甸路、高速路延长线、2号路、中医院路、滨河西路、滨河东路、贸易路和老宏康医院路8条市政路雨水管网改造,党校旁小沙河、建材市场旁小沙河、弄么新村小沙河、梁中小沙河、大石龙小沙河、蕨叶坝小沙河、东大沟7条大小河道清淤。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
1.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2018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设计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具备一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划分的责任配置相应的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企业2018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1.设计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具备一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2.施工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具备一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其他: 1、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年检合格。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交;成立未满一年的新公司无须提供);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4、施工机械设备: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
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6、信誉要求:
6.1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截图为准)。
6.2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近三年(2018年至今)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8年至今)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如无,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文字说明并明确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其他要求:
7.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7.2本工程由于是工程总承包,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开标的必须由投标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3-02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docx 2021-02-07 17:18:5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