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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的审批

浏览量:1162   作者:  日期:2010/1/5

办理机构:

云南省宗教事务局

设定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18条、第30

申办材料:
    1
、有关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印刷品的申请表;
    2
、印刷品样本; 
    3
、有关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情况;

    4
、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审批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政法处审定受理-业务处提出意见-分管副局长批示或局长办公会研究-业务处填写批准通知书-政法处盖章并送达-申请人

承诺时限:

45个工作日

联系人: 

董允 王耿民 

联系电话: 

08715136413 5135670 

联系地址: 

北门街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