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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财政局认真做好库区基金征缴工作

浏览量:1965   作者:  日期:2010/1/14

 

为促进库区和水库移民安置区经济及社会发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梁河县财政局对境内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有发电收入的水库和水电站———弄另电站进行了细致摸底核查,主动与电站协商库区基金征缴事宜,通过多次征缴超额完成省厅下达任,所征基金已全额缴入省级财政,为支持库区防护工程和移民生产、生活设施维护,解决水库移民的其他遗留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文章来源:梁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