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加强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
梁河县认真抓好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切实加强文物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梁河县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个(南甸宣抚司署),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李根源故居),州级文物保护单位7个。他们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深入贯彻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一是加强对现有文物的管理。在强化管理、安全防火、依法保护、抢救修缮的基础上,从挖掘与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等方面,注重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合理保护与科学开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恢复和修缮了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甸宣抚司署、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李根源故居等文物的部分建筑实体和内部实物,不断充实文化内涵,增加文化陈列,提高解说质量,提升文物价值。二是加强文物申报工作。成功申报九保太平寺、河西香云寺、大树寨保安寺、芒岗奘房、小厂文笔塔等7项文物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九保“李根源故居”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三是加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世界“文化遗产日”等有利时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并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好文物普查工作。自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以来,已完成6乡3镇,63个行政村的普查工作,共普查到不可移动文物点65处,其中:新发现40处,复查25处。经普查,梁河境内文物主要有:古墓葬(河西邦读尹氏祖坟、平山罗氏祖坟、闫氏祖坟等)、古建筑(南甸宣抚司署、九保李根源故居、香云寺等)、古遗址(九保、曩宋茶马古道、八留地遗址、大青树遗址等)等等,进一步摸清了县境内文物数量和分布情况。
通过加强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提高了县境内文物的价值和数量,使其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