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召开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动员部署暨培训会

会上梁其刚副县长,对我县建设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提出四点要求:一、从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在全县全面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良好机遇。对提高公众满意度、信任度,并有效引导公众关注积极参与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二、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制度的顺利实施。2009年我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卓有成效,全年共实施重大决策听证3项;发布重要事项公示信息34条;发布重点工作通报信息100条,使全县行政机关的各项行政行为充分在“阳光”下运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延续各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明确组织分工,确保全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取得实效。为明确职责、落实工作,县政府决定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组织协调,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县监察局负责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县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人事局分别牵头实施效能政府各项制度的实施工作。四、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我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要从抓制度建设、组织宣传学习、加强监督检查、实施月报制度等方面各执行上级各项规定,使我县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扎实有效。
县审计、财政、人事、监察四个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就各部门如何开展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进行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参会部门领导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本部门开展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此次会议使全县各部门深入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坚定了信心,明确了方向,为确保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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