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召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培忠就进一步抓好我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提出6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广泛深入、扎实细致开展排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摸底排查必须深入细致,要通过采取地毯式的摸排建立完善经常性排查制度等措施,确保全面摸排,不留死角。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乡镇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逐村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坚持滚动排查、滚动整治,边排查、边整治,确保实现排查整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宣传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意义和作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四是突出打击重点,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整治效果。按照省、州的要求,把我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来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切实做到哪里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五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整体联动的格局,共同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六、组织领导必须到位。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一把手是本辖区、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并高度关注此项工作的进展与效果,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最后李书记强调:抓好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公安机关、各相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举措,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行动起来,尽快扭转一些地区治安混乱的局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