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四条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团结协作。凡是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都要认真地、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形成众志成城抓项目的强大合力。公安部门要全力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坚决打击故意滋事、影响和阻挠项目建设的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努力为项目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发改、国土、水利、建设和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为全县重点项目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相互之间有影响、有关系的项目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努力为项目建设做好服务,确保不出问题。
二是强化责任。进一步增强到位意识,切实负起责任,不偷懒,不耍滑,不把矛盾向上交,不把问题往下推,用具体行动兑现承诺,及时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落实了多少,落实的效果如何,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各乡镇和各部门要互相协调支持,责任部门主抓、乡镇具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工作合力。要坚持“说了就要算、定了就要干、干就要干好”的工作原则,列入计划的每项工作都必须有始有终、落实到位,不允许打折扣。
三是转变作风。凡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或领导安排的工作,切实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打折扣,完成任务精益求精。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各单位要推行“一线工作法”,即:将你的办公室移到工作第一线,到工地上、寨子中、田间地头里调研、决策、落实。不要一天到晚坐在办公室里,那是官僚主义、闭门造车。
四是强化督查。要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的督查机制,坚决克服讲落实就是开会、发文件,只管安排不问结果的现象。要突出督查重点,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县上决定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达到规定时限和进度要求。对一些思想麻痹、纪律松懈、作风涣散、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乡镇、部门负责人要予以问责,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顺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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