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结构,积极推进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范围
(一)选拔职位和职位要求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8名。
1、正科级领导职位和职位要求
(1)梁河县公安局遮岛派出所所长1名。职位要求: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必须是公安系统内干部,必须具有3年以上党龄的中共正式党员。
(2)梁河县供销社主任1名。职位要求: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2、副科级领导职位和职位要求
(1)中共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宣教室主任1名。职位要求:熟悉党的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职位要求: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了解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3)梁河县扶贫办副主任1名。职位要求: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4)梁河县森林公安局平山林区派出所所长1名。职位要求: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必须是公安系统内干部。
(5)遮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职位要求:熟悉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善于开展调查研究,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6)九保阿昌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职位要求:熟悉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善于开展调查研究,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7)梁河县民政局副局长1名。职位要求:熟悉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8)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1名。职位要求: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必须是公安系统内干部。
(二)选拔范围
梁河县党政机关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中具有干部身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在42周岁以下(
3、公务员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
4、公务员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问责不满1年或报考后被问责的。
三、选拔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
通过梁河县广播电视台发布选拔公告,广泛宣传发动。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
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群众举荐需征得本人同意。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1份),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通知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证明,个人简历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上报报名材料前,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签注单位意见,出具廉洁自律和政审情况的说明,在报考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报名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名表)。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择日发放准考证。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到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拷贝。
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报名时间从
(三)笔试面试阶段
笔试统一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试卷委托省委组织部考试中心出题。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的一同纳入),并在媒体公布。
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并列第3名的一同纳入)。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四)考察任用阶段
1、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主要考察人选的现实表现,形成书面材料向县委常委会汇报,由县委审批。
2、公示。将拟选拔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办理任职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梁河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92-6166053
监督电话:12380
附件:梁河县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86821.doc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