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排水价格调整
第1号公告
梁河县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身体健康,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方面的消费者群体意见;对城市供排水价格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产生:消费者参加人由自愿报名随机抽取产生或政府价格部门委托县消费者协会及其它部门推荐产生;经营者采取自愿报名经政府价格部门聘请的方式产生。专家、政府部门听证会参加人,由政府价格部门聘请。旁听人员由公民按听证会公告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确定。
三、听证会正式代表19名,其构成是:
(一)消费者参加人9人
社区住户4名、餐饮业1名、学校1名、宾馆饭店1名、遮岛镇使用自来水的农民1名、卫生单位1名。
(二)经营者代表2名
梁河县污水处理厂1名、梁河县甸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名。
(三)政府相关部门6名
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财经纪工委、县农林水经工委。
(四)专家代表2名
城市建设1名、环保1名。
四、旁听人员5名
通过听证会公告征集产生,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
五、特邀新闻单位
由县广电局派记者参加。
六、特邀列席
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法制局、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县水利局、县消费者协会、县卫生局。
七、截止日期:
2010年月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