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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召开201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

浏览量:2533   作者:  日期:2011/4/1

梁河县召开201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

 

 

 

2011331,梁河县人民政府在县政府八楼会议室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我县两会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的建议和提案办理任务。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动员各承办部门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扎实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

会议由县政府法制局局长尹召宏主持。

会上县政府法制局局长尹召宏宣读了《梁河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蔺以尧、县政协副主席郑建云分别就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作了重要讲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新卫就2011年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强化认识,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从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改革、稳定的大局出发,共提出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 183 件,经大会审查,共转来办理件183件,其中:代表建议115件、委员提案68件。这些建议和提案,内容涉及全县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相当一部分提案选题准、立意深、调查充分,反映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与县政府的工作重点紧密相关。认真做好今年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关系到我县民生的持续改善和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认真解决代表、委员所提出的这些问题,对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对改进政府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构建和谐新梁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与代表、委员和广大群众的联系,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努力把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得更好,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满意。二、注重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一是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走访代表、委员的办理方式。特别是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反映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和提案,抓在手上,及时予以指导,务求解决问题。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分管人员具体负责的办法,迅速将承办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身上。交办时不仅要明确任务,更要明确目标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和方案,做到有计划的办理落实。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健全和完善收文登记、专人承办、规范答复、领导审签、督查落实,汇集归档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克服工作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承办单位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深入基层,听取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了解代表、委员的初衷,找准问题的症结,弄清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把办理建议和提案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四是要不断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各承办单位要努力适应新的形势,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加强交流,积极探索各种有利于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的新办法、新方式,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变关门办案为开门办案,一家办案为多层次、全方位办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上门走访、邀请座谈、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征询代表、委员的意见,加强同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尽最大可能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对几个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和提案政府办要加强协调,主办、协办单位要建立联系渠道,密切协作,多酝酿、多协商,不推诿、不扯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六是要认真开展复查和走访工作。办理答复建议和提案,只是办理工作的第一步,重要的是落实兑现,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这是代表、委员的要求和期望,也是政府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复查落实、加强走访是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承办部门都要把走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落实,诚恳地听取意见,真正让代表和委员满意。三、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各承办单位要按“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立即行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凡是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受客观条件制约暂时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取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谅解。各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办理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办结一件都要尽快答复建议人和提案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向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经同意后,方可延长办理时限,但最迟不得超过9月底。办理完毕后要以文件的形式对建议和提案中的内容逐条予以正式答复,对不符合办理规定、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回复,要坚决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回复,努力做到答复一件,让代表、委员满意一件。四、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办理工作的落实。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不允许只答复不落实,不允许落实过程中虎头蛇尾,更不允许相互推诿,这是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政府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抓好督促检查,必要时可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进行现场督办,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各承办单位也要对本单位的承办股室和承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防止工作滞后和延误,要把办理过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抓落实上,避免出现重形式、走过场、向代表和委员“打白条”等不好的行为。各部门、各单位在接到建议和提案后,要认真进行分析,及时交办。如认为不属于本单位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在15日内向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经同意后方可退回,不得延误或自行转办。

会上,县政府肖新卫副县长代表县政府进行交办。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