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四举措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梁河县自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以来,努力实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截至目前,全县在县委、12个党委、13个党组、395个县直单位、企业、村党总支(支部)中全面开展了党务公开工作。
建机构: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组、平台建设组、督察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具体的党务公开工作;全县各基层党委、党组、党支部(总支)也相继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机构、领导、人员、措施、经费“五到位”。
健制度:建立实行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制度,实行预公开制度,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党务公开网管理制度、触摸屏管理制度、党务公开资料汇总制度等,提高了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
拓渠道:通过行“文”公开、办“会”公开、上“网”公开、建“栏”公开、借“媒”公开、视“屏”公开等多种渠道,扩大党务公开的影响力。突出抓好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四个重点。在公开内容上,突出了针对性。凡是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有效地落实了干部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公开形式上,突出了灵活性,根据公开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合理确定公开形式;在公开程序上,突出了规范性,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在公开时限上,突出了时效性,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每个党务公开单位都设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重监督:将党务公开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的条件,并制定了详细的党务公开考核量化指标,规定党务公开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得评优秀;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内聘请了66名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党员作为党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对县委和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县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开展了2次专项监督检查,既督促也指导,有力推进了全县党务公开工作。(钏丽梅)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