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率先实施“派驻医护人员到监管场所”工作
梁河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创建监所医疗社会化新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到监管医疗工作中,在全州率先实施“派驻医护人员到公安监管所” 工作。
进一步保障在押人员的权益,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并报经州局、省厅监管部门同意,与梁河县宏康医院签订《关于派驻医护人员到公安监管场所工作的协议书》,达成监管场所实施医疗社会化协议。
按照协议要求,梁河县宏康医院派驻1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到看守所和拘留所专职负责在押人员医疗卫生救治工作;派驻医生必须严格值班制度,每天到看守所、拘留所巡诊;对抓获犯罪嫌疑进行五项体检(血压、血常规、心电图、胸片、B超)和孕检;保证24个小时接受县公安局的求救电话;对在押人员及民警食堂、下水道、养殖场等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和消毒;严格遵守公安监管场所法律法规,如有违反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板如兴陈本继)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