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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浏览量:1747   作者:岳璐  日期:2013/4/26

梁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连日来,梁河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到不流于形式,不浮于表面,努力开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县法院召开“司法作风改进年”启动会,要求全体干警切实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着力改进“五种作风”,全力打造“五型法院”,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县地税局召开2013年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为地税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县计生局召开“加强作风建设”专题会议,重申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的有关规定,学习公车封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干部职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采取措施加大对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的监督力度。

    县妇联向全县各族各界妇女发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倡议书,倡导广大妇女从现在做起,厉行节约,勤俭持家,勤俭办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建设美丽德宏,携手共同节约每一份资源,贡献每一份力量。

    县审计局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先进典型、岗位技能竞赛、服务社会实践、节能竞赛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营造和谐友爱、互助奉献、团结奋进的审计机关氛围,培养了审计干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

    县民政局开展“民政为民、带头节俭”廉政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八项规定、签订《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和《党员公开承诺书》、参与“党群共建”等活动,使民政干部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

    县教育局制定“八条规定”规范师德师风。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只能在学校“廉政食堂”就餐,中午不准饮酒,不准在校内及公共场所打麻将,严禁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不准违反《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的有关规定》。(岳璐)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