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出台政策让干部“上下”常态化
梁河县委组织部近日出台《梁河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对县级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违反所规定的10种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情形之一的,采取免职、降职降级等方式进行处理。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让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该《办法》所称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是指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与现任职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干部。定性依据为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干部考核、考察结果;执法执纪等部门意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群众举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上级领导评价结果;组织部门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等渠道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认定。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方式分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降级、免职留级、调整岗位。被调整的干部在新的岗位成绩突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经组织考核、考察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以重新任用或提拔使用。(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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