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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李维嘉等17位同志记三等功的公示

浏览量:4127   作者:县人社局  日期:2013/9/13

中共梁河县委组织部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给予李维嘉等17位同志记三等功的公示

 

根据中共梁河县委组织部、梁河县人事局〔转发《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德宏州人事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梁人发〔201013号)文件精神,为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有其它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按年终考核优秀比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四章第十条之规定,经单位初评,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县考核委员会审定,李维嘉等17位同志2010-2012年度中工作表现突出,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按规定给予记三等功一次,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按干管权限,向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县委组织部:12380   县人社局:6164072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附: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党委系列(科级组织部考核):李维嘉、江于芹、杨清旺、邵  娟、陈作奎、张俊、管国运、艾寿兴、黄  磊、罗加强、赵祖艳、陈  江、景智富、徐国增、梁昌才

政府系列(科员人社局考核):刘正萱、张旭然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