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四风”严纪律 清正廉洁过“双节”
中秋节、国庆节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节点”。为了切实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到实处,近日,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会上,局长罗维道组织学习了《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廉洁自律坚决纠正“四风”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梁办发电〔2013〕52号文件)、《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梁办通〔2013〕50号)精神,并对 “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清醒认识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关键时期要保持高度清醒,严格按照梁办发电〔2013〕5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要从我做起,严格执行。各股室要把节日期间狠刹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近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纠正“四风”,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不收、不送;带头执行“九个严禁”,严禁“双节”期间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相互宴请、公款吃喝等。同时,严格节日期间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三要齐心协力,确保实效。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落实廉洁过节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和谐的节日氛围。(杨同芳)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