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多方式助民解医困
去年起,梁河县进一步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通过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补偿封顶线等方式,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据统计,2013年1至8月,梁河县共有农村居民261993人次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补偿医疗费3148.37万元,其中:门诊补偿250339人次432.85万元,住院补偿11654人次2715.52万元,有2672人次农村居民享受到住院给予医疗救助补助,补助资金193.93万元,切实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为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梁河县采取了以下措施助民解医困:
一是调整起付线和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为100元,补偿比例调整为90%,县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补偿比例调整为80%,州级医院住院起付线400元,补偿比例为65%,县外和省级医院住院起付线600元,补偿比例为65%。
二是调整特殊病和慢性病门诊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补偿比例比普通疾病提高10%,门诊封顶线为3000元。
三是将美沙酮维持治疗手续费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补偿比例为50%,年封顶线不超过1000元。
四是部分癌症、重性精神病、白血病等疾病在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确诊的,单次住院医疗费用在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不计起付线,按80%比例给予补偿,但不能超过封顶线。
五是实行住院直接给予医疗救助补助。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治疗的,按住院医疗总费用扣除各类补偿报销后的自付部分由贫困医疗救助给予一定比例的住院救助。(唐海云)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