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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四个关系” 增强“五个观念”

浏览量:1587   作者:曹园雅  日期:2013/11/20

九保人大主席团

处理好“四个关系”  增强“五个观念”

 

    梁河县九保阿昌族乡人大主席团自换届选举以来,紧紧围绕全乡工作大局,处理好“四个关系”,增强“五个观念”,所提交的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办复率为100%,做到了代表满意,群众满意,为推进九保乡“五个文明”建设及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九保阿昌族乡是全州五个民族乡之一,是全国仅有的三个阿昌族乡之一,全乡辖1个农村社区5个村民委员会,39个自然村,67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146平方公里。现有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69名。

    他们处理好“四个关系”:处理好乡人大与县级人大常委会上下联系、工作指导和法律监督的关系;结合该乡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工作职权,有创造性地开展好乡镇人大各项工作。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党委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乡人大在开展工作中,要理顺关系,摆正位置,树立人大权威,真正做到“有权不越权,有位不越位,有为不错位”。处理好乡人大与政府的工作关系,在行使监督工作过程中,出于公心,坚持依法民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结合实际,讲求实效;把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决定不指挥,参与不包办,监督加支持,同唱一台戏”,积极协助政府向人民群众宣传政府的正确决策,协助政府推行好工作;对于政府确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时办不到的事,协助政府向人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支持政府开展工作,使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融洽。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使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统筹兼顾,相辅相成,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中心工作。

    增强了“五个观念”:增强政治观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增强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观念,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增强大局观念,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增强服务观念,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责任观念,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曹园雅)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