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社会安定的基础,而涉农职务犯罪使农民不能专心从事农业生产,严重危害农村社会稳定,激发、引发当地社会矛盾。涉农刑事案件在梁河县检察院近六年办理的自侦案件中一直占绝对多数,2008年至2013年间,涉农刑事案件19件23人,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对此,县检察院重拳出击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搞好预防调查,认真分析涉农领域发生职务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该领域职务犯罪发生,以此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方面加强政策法律宣传力度。该院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和“法律进村”等活动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和反腐斗争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反腐意识,积极鼓励农村群众检举、揭发涉农职务犯罪,使之与我院查处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形成合力,加大遏制犯罪,震慑犯罪的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及农村财务、政务和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要想把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好,加强干部的学习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该院向梁河县各乡(镇)政府发出预防提示,强调学习国家的相关政策精神,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各级干部队伍的整体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自觉防腐拒腐能力。强调要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农村资金的分类管理,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做好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涉农惠民职务犯罪的发生。(李思思)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