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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 “八不准”严肃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

浏览量:2612   作者:岳璐  日期:2014/3/17

梁河 “八不准”严肃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

 

 “领导带头,工作日不准‘走读’”、“认真履职,工作时间不准脱岗”······近日,云南省梁河县为治理乡镇干部思想松懈、“走读”问题突出等现象,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乡镇干部驻乡工作纪律的通知》,对乡镇干部驻乡工作纪律提出“八不准”要求,真正对作风“顽疾”“开方、下药”。

《通知》明确规定,乡镇干部不准出现白天工作在乡镇,晚上住宿在县城的“跑班”、“走读”现象。在法定工作日不准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请休假不准随意。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杜绝转移电话“摇控”值班现象。对安排的工作任务,不准拖延缓办。要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不准推诿扯皮、“踢皮球”、故意刁难,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不准利用手中公共信息资源进行个人投资经营,与民争利。落实惠民工程不准有显失公平公正和“吃拿卡要”行为。要经常深入村、组、户实事求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不准脱离基层、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为确保“八不准”要求落实,梁河县纪委、组织部要求乡镇对干部住勤情况和当月领导干部值班情况进行按月报送。县纪委与组织部将抽调人员对乡镇干部驻乡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随机调研和明查暗访。对发现并核实的作风纪律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诫勉谈话,对因脱岗缺勤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岳璐)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