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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前预防 落实条例宣传

浏览量:1695   作者:罗蕊  日期:2014/4/16

加强事前预防 落实条例宣传

 

近日,梁河县检察院预防科干警到县住建局、国税局、林业局等单位对《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回访。

通过检查,以上单位均按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依此制定了系统内部预防工作计划,且结合《条例》要求与工作实际对部门职务犯罪预防作了细化部署。在肯定各单位预防工作的同时我们强调,预防工作重在事前,只有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廉洁自律意识,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才能保证干部职工廉洁性,才能保障工作安全、社会发展。

事前预防须做好以下几方面: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在制度创新和监管力度上狠下功夫;三、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加强效能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四、常抓不懈,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廉洁准入制度。

近期,全县正火热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认为,《条例》精神与“四风”建设从意义上保持高度一致,动机都是保持干部的先进性、廉洁性,目的是为了防止腐败,因此,我们号召各单位 “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把两项工作落实好,确保干部职工从“不敢犯罪”到“不想犯罪”的思想作风转变,组建一支忠诚为民、廉洁奉公的干部队伍,为和谐梁河的建设工作出一份绵薄之力。(罗蕊)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