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优化资源提高“三农”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
一、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组织。
二、加大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信贷业务和抵(质)押方式,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对经营鼓励发展行业的民营企业实行贴息优惠政策,适当降低民营企业贷款门槛,确保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水平,力争每年新增贷款的50%以上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进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服务企业到梁河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支持小微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商标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商业信用保险单质押、商业保险、典当等多种方式融资。积极引进新三板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新的股权融资方式,参与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森林保险、商业性保险与财政补助综合配套的风险防范与救助体系,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业生产项目保险的险种和覆盖面,形成保险支持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探索支农金融服务模式。积极引进和推广成熟的小额贷款模式,探索开展农户评星授信与银行卡授信相结合的小额信贷产品,创新银保合作信贷产品,扩大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探索“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新型信贷方式,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辐射拉动作用。探索发展互助担保协会、担保基金,开发适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产品和银保互动新业务,形成政府为引导、龙头企业为核心、金融机构为桥梁、担保机构为辅助、保险机构为保障、农户和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联动机制。
六、优化农村金融环境。积极构建制度健全、手段完备、调控有力、覆盖广泛的农村信用体系,强化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信用评价;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存、高利贷等各类金融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骗保骗赔、银行卡套现等金融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运行秩序;进一步建立农村金融生态监测和预警机制。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