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优化资源提高“三农”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
一、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组织。2014年,县金融办通过积极引导鼓励县内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家;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点多面广的优势,积极推进农村金融电子化结算工作,加大惠农支付服务点建设力度,截至9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布放各类自助设备53台,设立自助银行点9个,惠农支付点188个,基本实现乡、镇、村自助设备全覆盖;同时加快惠农卡、小额农贷卡、一卡通等推广步伐,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化金融服务。
二、加大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信贷业务和抵(质)押方式,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为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对经营鼓励发展行业的民营企业实行贴息优惠政策,适当降低民营企业贷款门槛,确保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水平,力争每年新增贷款的50%以上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进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服务企业到梁河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支持小微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商标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商业信用保险单质押、商业保险、典当等多种方式融资。积极引进新三板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新的股权融资方式,参与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探索支农金融服务模式。积极引进和推广成熟的小额贷款模式,探索开展农户评星授信与银行卡授信相结合的小额信贷产品,创新银保合作信贷产品,扩大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探索“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新型信贷方式,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辐射拉动作用。探索发展互助担保协会、担保基金,开发适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产品和银保互动新业务,形成政府为引导、龙头企业为核心、金融机构为桥梁、担保机构为辅助、保险机构为保障、农户和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联动机制。
五、优化农村金融环境。积极构建制度健全、手段完备、调控有力、覆盖广泛的农村信用体系,强化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信用评价;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存、高利贷等各类金融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骗保骗赔、银行卡套现等金融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运行秩序;建立农村金融生态监测和预警机制。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