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进驻交警队 便民服务出新招
5月4日,“梁河县人民法院便民服务点”在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式挂牌,法院进驻交警队,法官与交警携手共同调处道路交通事故。梁河县人民法院积极主动与交警大队协调,在交警大队设立便民服务点,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前调解、调解后的司法确认等工作,为老百姓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
梁河县人民法院驻交警大队便民服务点的成立,是梁河县人民法院和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有关通知精神,在借鉴外省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司法工作实际推出的一项新举措。该便民服务点设在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由梁河县人民法院指派二名法官主要负责。人民法院进驻交警部门的模式,整合了两部门各自的资源优势,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将大大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和执行率,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践行便民利民。
法院进驻交警队仅3天,已经成功调处3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并当场兑现2件。当事人不出交警队大门即可就地解决纠纷,避免了在相关部门之间来回奔波的诉累。同时还接受人民群众的来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律,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这一举措,不但为人民群众构建了一个高效调处便民平台,而且能够有效解决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